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协同教务处一起,组织教学督导团和各学院教学院长,于第十周对2017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了中期检查。检查情况表明,各学院领导均十分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指导教师职责,组织了中期检查,过程管理比较规范,指导老师认真负责,学生积极主动,设计(论文)进度绝大部分达到教学计划要求。对于赶不上进度的学生,学院采取了各种相应措施进行帮扶,对严重滞后者加以警示,敦促整改。
一、学院亮点
根据我校应用型本科办学特色要求,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方面,就如何切合实际、加强管理、提高质量,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创新,效果良好,成绩值得肯定,经验值得推广。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制定了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毕业设计信息化管理系统功能,将毕业设计分为七个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十分明确,既有网络记载,又有学院抽查记录,管理严格,师生考勤到位。毕业设计日常管理既简单轻松又规范严谨,师生迟到早退现象基本杜绝,确保了毕业设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成果质量。
管理学院:毕业设计进行集中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生。各种表格齐全,过程较完整。采用了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手册,毕业论文集中指导和分散指导相结合,实行教研室和指导教师负责制。整个管理过程严谨规范。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选题符合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毕业生培养要求,对设计(论文)组织了严格审题把关,大部分来源于实际,与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与省级大赛有较好的结合。设计(论文)分三批进行,采用集中指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建立了多个监测点。管理系统已开启,老师可在网上递交各种材料。
土木工程学院:取消学生毕业设计延期答辩制,严格师生考勤制度(学校、学院、指导老师、班干部四级考勤),学生的出勤与中期答辩挂钩,老师的出勤和年度考核挂钩,中期检查与毕业答辩挂钩;制定质量控制手册,把控学生知识点;选题基本来于实践、一人一题,个别专业选题和师生双向选择采用信息化管理。少数学生以联合课题组形式,通过团队进行毕业设计,有利于协同能力培养。
艺术学院:加强学生实践技能培养,毕业论文全部改为音乐会的形式,并与有关的专业比赛相结合,对学院的办学特色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充分发挥了学生特长,提高了学生学习积极性,符合专业特点。美术专业的毕业设计选题来自实践,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该院严格规范毕业设计指导程序,采用全方位、全时段,分组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强化毕业设计过程管理。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毕业生一人一题,无重复现象,所选课题能密切联系实际,有实用价值。许多指导老师积极为学生找资料、进行理论分析、进实验室论证数据,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均有原始数据记载。指导老师批阅认真负责,管理材料整理规范,确保了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
其他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方面也各有特色。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制定了《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过程管理具体,组织了中期检查,对进度“滞后”学生加大警示和惩罚力度。
体育学院,一生一题,50%源于实践,自查报告针对性强,各种文档规范。
理学院,一生一题,50%源于实践,材料齐全,管理较规范。
人文学院,有集中指导,各种表格齐全,过程较完整,中期检查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办法。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座谈、听取汇报、查看文档资料等方式,在次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较普遍而急需改进的问题。
部分教师对学生的指导缺乏过程管理,评阅意见不具体且记录简单;个别教师对学生要求不严,选题与内容不符也未指出;个别毕业设计(论文)格式不规范。
有的指导老师,在中期检查时,成绩评定标准不一致,出现给分过高或过低现象。
受考研、考公务员、就业等影响,个别学生不太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学院也没有正确引导,因而延缓了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影响了质量。
有的学院管理举措不到位、落实不够,重材料,轻指导,流于形式。分散指导管理采取放羊式,指导过程不到位,质量监控不力。
科学管理、规范程序不够,有的指导老师无工程实践经验。指导的设计(论文)效果不佳,影响学生综合能力培养。
(一)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1.毕业设计师生比不合要求。如风景园林和建筑学专业,其中风景园林专业师生比1:13,指导老师任务重,指导难以到位。
2.部分学生重视不够,不能按指导老师要求完成任务。该院有47名学生受黄牌警告,占毕业生总数的24%。
3.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如有的学生只请假1次,但系统显示为2次。
(二)理学院
1.整体进程稍滞后。至4月底,大多数学生仍只完成了论文初稿,不符合进度计划要求。
2.毕业设计改革方案值得商榷。二笔字、普通话与教学设计是教育专业学生的基本师范素质,不能替代或混同于毕业设计(论文),更不能视之为一种教改方案。
3.毕业论文写作常识的培训不够。相当一部分学生论文的“摘要”中出现有“本文”字样,再如“字体、标点、换行、空格”等格式问题在论文中屡见不鲜。
4.少数老师指导不太认真。如“学院”名称错误、论文题目前后不一、指导次少且无针对性等。
(三)体育学院
1.毕业设计(论文)安排在大三第二学期完成,超前一个学年,是否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值得商讨。
2.“纪要”中的签名标准不一,有的写职务,有的写职称,有的写学历,有的未签名和填写日期。
3.“开题报告”中 “学院意见栏目”签署的不是院领导。
4.部分学生的“摘要”上写有“本文、本设计、本研究”等字样,有的摘要字数722个,不合要求。
5.任务书、开题报告及论文中乱空行、不空格、乱用标点符号、字体不统一等问题较为普遍。
(四)管理学院
1.学院没有明确统一的指导要求。指导老师各行其事,指导质量高低不一。
2.部分老师指导意见抽象、空洞。如“标题要做适当修改”、“结构要做适当调整”、“质量要进一步提高”等,不能反映出指导的具体内容和建议,针对性不强,这只是学生的工作流程。有的学生签了名,老师未签名。有的学生论文题目不同,但老师指导意见基本一样。
3.师生比严重失调。一般是一个老师要指导十几个学生,有的甚至近20人。
(五)人文学院
1.学院对论文指导的要求强调不够。如第一次论文指导的重点是什么,论文选题是否有专业性、科学性等不明。
2.部分老师的指导意见抽象。如“格式不对”、“拼写不规范”、“句子不通顺”等等。有的学生反映,论文写作收效甚微。
3.论文写作计划与实际进度不一致。工作安排进度表上是4月20日交第二稿,但实际上只完成第一稿者居多。
4.学院自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等材料归档不规范。
(六)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1.中期检查汇总表统计不够准确。如1302202班一同学的考勤登记有3天请假,但统计为全勤,类似情况居多。
2.外聘指导老师要求不严。给排水专业的外聘指导老师和学生见面少,导致相当一部分学生因设计滞后而受黄牌警告处分。
3.毕业设计时间和任务安排有待探讨。学生反映时间非常紧,几乎很难赶上进度,中期答辩时很多学生受黄牌警告。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设计题过大,实用性和真实性不强。
4.指导老师责任心要进一步加强。个别老师指导记录不全,有的仅仅一次,甚至空缺,开题指导过于简单。
(七)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1.选题存在低水平的重复。
2.受老师科研条件和能力的制约,个别指导过程记录缺乏针对性,较抽象,甚至雷同。
3.过程管理未跟上,有待加强和改进。
(八)土木工程学院
1.老师少、学生多,指导精力不足。如“工程造价”的毕业设计(论文),有七个组的师生比达到1:20。
2.个别选题存在题目表述不严谨、甚至存在错误的情况。
3.课题组完成毕业设计后,有开题材料雷同、各自任务内容不清晰的现象。
4.有的老师指导记录简单,没有指出具体问题及修改意见。
(九)艺术学院
1.环境设计专业师生比达到1:23,不符合指导要求。
2.音乐专业实践场地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学生艺术创作、创新能力不强,缺乏独创性。
(十)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1.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普遍滞后,相当多的学生第一稿也未完成。
2.中期检查工作不够细致,主要体现在对进度和论文批改两个问题上。如有的学生明显严重滞后,而指导老师不顾实情,在“进度”栏中写上“良好”;也有老师以学生学习成绩和平时印象作为依据评判进度。
三、工作建议
1.各学院将老师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2.加强对指导老师资格的认定。
①要求所有首次指导毕业设计的老师,自己先完成一个完整的设计项目,经学院认可才有担任指导教师的资格。
②组织指导老师到工程实践单位去学习和提高,经考核合格方可认定其毕业设计指导资格。
3.严格把好质量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予以淘汰,取消学生答辩资格。
4. 展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正确加以引导,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5.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的管理。分散指导期间拟进行两次以上集中讲评和成果交流,并均要有讲评纪要。
6.针对学生学术水平、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环节中,可多种形式并举。
四、后阶段工作
1.各学院要针对检查组发现和反馈的意见,切实加以整改,将任务加以明确,将责任落实到人。
2.对进度滞后的学生,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指导,尽量减少淘汰率,着重指导设计(设计说明)质量及论文的撰写规范。
3.要认真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审查和答辩资格审查(包括毕业论文查重工作),做好答辩工作。答辩结束后,迅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登录及材料归档,组织好优秀指导老师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
4.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质量综合分析),填写好相关表格,按要求和规定时间上交归档材料。
5.要切实把握好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环节关,将就业前期检阅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毕业生的输送质量。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