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8年11月5日至8日,受湖南省教育厅委托,教育部评估专家组就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进行了进校考察。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湘教通〔2016〕10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须在认真研究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
为了有针对性地制订整改方案,请各相关职能处室根据《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问题整改清单》(见附件),对照存在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于2018年12月8日前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湖南城市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