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振兴我校本科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本科教学中心工作地位,保障本科教学工作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于本学期末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督查,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方式
2019年7月10日下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督查组到二级学院、相关职能处室检查反馈的教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具体安排见附表一)
二、督查对象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处室
三、督查内容
1.本学期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发布的《一周一查一通报》、《教学督导简报》、《学生教学信息反馈简报》中反馈的各类教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具体内容见附表二)。
2.根据《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湘城院发[2019]2号)文件要求,对相关职能处室的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及结果应用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处室务必高度重视,按督查人员的要求提供整改落实情况及证明材料。督查人员须认真对待,对照反馈的教学问题,仔细检查,对未能及时整改的情况应如实记录,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整理汇总。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201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9年7月8日
附表一:本科教学工作督查安排表
附表二:教学质量监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