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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湖南城市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2019-11-29 11:08  

各有关部门:

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和建立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也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展示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成果的重要方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 20182019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52 号)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2.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3.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培养方案特点、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综合训练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4.专业培养能力。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包括各专业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情况。

5.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6.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7.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8.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二、时间安排

201912 5日前,相关责任部门完成所负责部分的文本撰写工作,经部门会议审核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将纸质稿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110室马细珍老师,电子稿发送286412029@qq.com邮箱。

2019 12 9日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完成报告的统稿,征求校领导、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提交学校审议,定稿。20191210日报送省教育厅。

三、有关要求

学校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注意关键、亮点数据资料的深入挖掘,确保报告文笔流畅、内容翔实、图文并茂、格式规范、数据准确。根据报告内容需要,相关支撑数据尽量以统计表格、图表等多种形式呈现,同时,要有文字加以说明;各项数据及关键表述应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保持一致,并注重报告内各数据的相互关联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91127

 

附:1.综述材料任务一览表

2.湖南城市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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