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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线上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的通知
2020-02-16 13:01  

各二级学院、各督导组: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要求,学校制定了《湖南城市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实施办法》。为确保线上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现就线上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二级学院应做好线上教学的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发动到每位教师、每个学生,充分调动教师、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做到教师认真投入到“教”、为“教”想办法,学生积极接受网上“学”、为“学”而努力。

二、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湖南城市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实施办法》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实施细则,加强线上教学前期培训与课前演练,确保224日顺利开展线上教学,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三、各二级学院对开展线上教学有困难的教师,应采取措施加强前期培训,引导其进入学校及学院建立的线上教学微信群,积极参加培训,适应新型教学环境,必要时安排学院线上教学技术团队进行讲解、演示和给予远程指导。

四、各二级学院督导组应充分发挥学校学生信息员的作用,通过学生信息员收集、整理教师在线上教学过程中的问题,集中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务办、学校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五、各督导组应组织二级学院建立完善的线上教学监控管理体系,加强线上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1. 采取“人盯人”的教学监控管理模式,统筹安排教学督导、教学管理人员等作为教学质量监控责任人(落实到每一个课堂),直接进入教师网上课堂,进行线上督课。

2. 发挥网络平台的技术优势,直接到相应网络平台后台核查教师的上课情况,全面掌握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作业布置、指导、批阅、辅导答疑等教学过程情况。

3. 与学生管理部门联动,利用“到课率”信息,主动联系关心线上学习困难的学生,开启精准帮扶机制,做到不落下一个学生。

4. 要求学生凭作业报到,学生返校报到后第周任课教师举行线上教学内容的小考,成绩计入本学期平时成绩(可占平时成绩的50%)。

六、各二级学院应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数据报告制度,第一周实行日报告,往后实行周报告(数据统计报表见附件)。线上教学质量监控责任人及时认真填写在线教学情况数据统计报表EXCEL),填写后直接发给二级学院教务办主任汇总当日线教学数据报表(EXCEL)。日报告期间,教务办主任于次日1200前以“学院名称+日期+线上教学汇总表”文件名(EXCEL)分别发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指定邮箱(同时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存档备查);周报告期间,于下周一1200前以“学院名称+周次+线上教学汇总表”文件名(EXCEL)分别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指定邮箱(同时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存档备查)。教务处邮箱:416064395@qq.com,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邮箱:641686010@qq.com

七、学生返校开学第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开展线上教学专项检查,对二级学院线上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进行考核与评价,考核与评价结果作为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情况数据统计报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0 2 16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情况数据统计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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