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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明确当前评建工作任务与工作要求的通知
2024-04-30 15:41  

湘城院评发〔2024〕10

校属各单位:

学校拟于2024年6月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一轮自评工作,请各单位对照评建办公室自本轮评估工作启动以来下发的各项文件等资料及签订的责任状,按时间节点保证质量扎实完成各项工作。现将基本工作梳理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

(一)二级学院

1.组织教职工学习上级有关高等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师德师风等文件精神及审核评估知识(全程)

2.狠抓教风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确保教学能力人人过关;(全程)

3.强化教学管理,强化日常检查,坚持每日院领导带队教学检查制度,做好每日教学检查记录,及时处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持续跟进整改,确保整改实效;(随时备查)

4.建立专业教师值班辅导制度,专业课程辅导时间、地点安排公开,全面加强学生学风建设(全程)

5.严格对标落实毕业综合训练、试卷的整改;(近五年的5月整改完毕,近两年的做好电子化准备)

6.督促教师做好课程教案、PPT课件、教学日历等教学文档材料,并审查把关;按专业做好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的归档整理;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归档整理;做好学院相关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归档整理5月)

7.全面梳理所有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师教案,全面检查课程思政落实情况,全面审核课程思政的针对性、有效性;5月)

8.加强实验(训)室规范管理(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标牌、仪器设备操作流程等)。实验(训)教学材料按要求填写、收集整理归档;(全程

9.学院网站建设5月)

10.学院特色文化建设5月)

11.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及评估汇报PPT,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特色亮点5月)

12.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师范类专业教务处统一联系,其他专业学院准备);5月)

13.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建设5月)

(二)职能部门

按时保质完成《湖南城市学院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湘城院发〔2023〕41号)、《关于推进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湘城院评发〔2024〕02号)及责任状等涵盖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深入研读,深刻理解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精神,积极思考、主动作为,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职能部门应精心谋划、悉心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工作。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与安排,评建工作要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按时间节点与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3.各单位应反复打磨各项评估材料,反映集体智慧与水平

 

 

本科教育教学评建办公室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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