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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管理
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8-05-09 11:24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64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湖南城市学院2018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1. 指导原则。(1)前沿引领。课题研究要关注教育教学改革前沿问题,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2)问题导向。课题要直面专业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针对性开展研究。(3)团队打造。要组建教学团队开展课题研究,团队成员要切实协同开展研究工作。

2. 限额申报。为充分发挥二级学院主体作用,本次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各单位在分配限额内(见附件1)自主确定申报数量,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学院教学工作实际,择优推荐。申报对象、项目任务、项目要求须同时符合“湘教通〔2018〕164 号”文件要求。

3. 单位推荐。各单位须宣传动员,鼓励一线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申报。推荐程序要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学院要采取系(室)初推、学院复核的方式公开评审,及时公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组建教学团队申报,建议将本次项目申报纳入系(室)教研活动。依据湘教通〔2018〕16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本次申报主持人面向副教授及以下职称的教师。

4. 项目评审。在学院推荐基础上,学校依据教育厅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按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会议评审和公开答辩,其推荐名单在校内予以公示。凡未获省级立项项目者,经主持人同意,可自动转为校级项目立项(注:已有在研校级教改项目者不再立项)。

5. 课题指南。为全面落实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本次课题申报设定《课题指南》(附件2),申请者依据《课题指南》自行拟定课题名称。

二、中期检查工作

学校组织项目年度检查,已立项项目须在2年内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进度缓慢、无故不接受年度检查或年度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经费使用。

三、结题工作

1. 已立项项目主持人须按文件精神和管理办法组织结题,及时提交结题材料。省级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不得超过4年,校级项目不得超过2年。逾期未结题的,撤销立项资格。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项处理:项目实施情况表明主持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主持人或研究课题;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3. 凡被撤销的项目,由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主持人5年内不得申报项目,同时核减所在学院申报指标。

四、材料要求

1. 立项材料。申请者提供《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式一份,活页5份。所在单位填写《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2. 中期检查报告提交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式一份。

3. 结题材料。省级、校级结题项目须分别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和《湖南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4.以上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4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立项申报材料)。联系人:尹琪;联系电话:13873727839,电子邮箱121325598@qq.com

申报书、汇总表、活页、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等表格见部门网站“下载专区”。

附件1:校内各二级单位指标分配表

附件2:课题指南

高等教育研究所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8年5月4日

 

附件1:

校内各二级单位指标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教师人数/申报数

专业数/申报数

合计

申报数额

备注

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66/1.98

3/1.5

3.48

3

 

1. 申报数额按每个专业0.5个、教师每人0.03个申报数控制,不足3个项目的学院按3个项目计算;

2. 公共英语项目依托大学英语部申报,其他部门人员如想申报该项目,一并在此,由大学英语部上报;

3. 继续教育项目依托继续教育学院申报,其他部门人员如申报相关项目,一并在此,由继续教育学院上报;

4. 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学生辅导员和其他兼课教师归口到马克思主义学院。

2

土木工程学院

126/3.78

6/3

6.78

7

3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53/1.59

4/2

3.59

4

4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91/2.73

7/3.5

6.23

6

5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49/1.47

5/2.5

3.97

4

6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9/0.87

3/1.5

2.37

3

7

管理学院

68/2.04

6/3

5.04

5

8

体育学院/大学体育教学部

60/1.8

2/1

2.8

3

9

艺术学院

114/3.42

6/3

6.42

6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33/0.99

0/0

0.99

3

11

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48/1.44

3/1.5

2.94

3

12

人文学院

81/2.43

6/3

5.43

5

13

公共英语

4

4

14

继续教育

4

4

15

教务、教辅及管理部门

4

4

合计

64

其中拟推荐省级普通教育项目20项、公共英语项目2项、继续教育2项

 

附件2:

课题指南

1.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与创新。主要包括:(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教育实现研究与实践;(2)以增强针对性、时效性为目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方式方法改革与创新;(3)专业理论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素材挖掘与教育教学实践研究;(4)基于产教融合的校企协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等。

2. 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主要包括:(1)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大学通识课程教学体系建设;(2)以工程专业认证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为目标的专业能力体系确立与课程支持系统建设;(3) 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实基础、重应用、有特色和高素质”的内涵与目标达成研究;(4)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发展能力课程设置与培养实证研究等。

3. 专业建设与产教融合。主要包括:(1)以新工科建设驱动的我校工科类专业交叉融合、升级改造、培养模式、校企协同、实践教学、课程开发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2)基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专业办学体制机制建设;(3)按学校办学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管理服务类、基础类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优化、教学内容改革研究;(4)对接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提升教师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研究等。

4. 课程建设与教育信息化改革。主要包括:(1)以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效果评价体系研究;(2)以教育信息化为手段的实践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与学习效果评价研究;(3)以服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与利用;(4)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教学管理水平的研究与实践等。

5. 创新创业或工程实训教育教学。主要包括:(1)在专业课程教学中,有机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与实践;(2)结合专业特点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研究与实践;(3)前沿技术导向的学校工程实训课程体系开发建设与质量评价研究等。

6.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主要包括:(1)学校各专业教学质量保障闭环体系建设与实践;(2)以教育信息化为载体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与实践;(3)学校各专业教学质量持续改进与反馈机制建设;(4)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教学质量协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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