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城院评发〔2024〕02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湘城院发〔2023〕41号)要求,现将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评建工作进度表、自评报告撰写安排表(见附件)一并下发。
请各部门、学院务必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明确各指标体系建设目标要求和支撑材料需要,立足人才培养实际,出台或修订相关文件制度,实施相关系列教学工程、建设计划等,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出工作特色,秀出工作亮点,有效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